我开始像个疯子一样去打听她的消息。
我知道她去了大理,但我不敢去。
我怕看到她冷漠的眼神,更怕看到她身边有了别人。
我只能通过那个代理律师,旁敲侧击地问她的近况。
“林女士过得很好。”律师每次都只有这一句话,“比和你在一起时,好一万倍。”
我不信。
或者说,我不愿意信。
我觉得她只是在逞强。毕竟七年的感情,怎么可能说断就断?
她那么爱我,那么包容我,只要我肯低头,只要我表现得足够惨,她一定会心软的。
毕竟,她是那个连路边的流浪猫都会心疼很久的林晚月啊。
抱着这种可笑的幻想,我在一年后,出现在了她的画展上。
上海的深秋,梧桐叶落了一地。
我站在展厅门口,看着海报上她的名字。
《重逢》——林晚月个人画展。
照片上的她,剪了短发,穿着简单的白衬衫,眼神明亮坚定,和我记忆中那个总是低眉顺眼、唯唯诺诺的妻子判若两人。
我整理了一下衣领,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些。
可是镜子里的我,消瘦、憔悴,眼角的细纹里藏着掩盖不住的疲惫。
这一年,我过得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。
律所的工作频频出错,合伙人已经找我谈过两次话;
家里的房子卖了,因为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让我每晚失眠;
我和沈雨烟彻底断了联系,成了朋友圈里的笑话。
我走进展厅。
人很多,都在低声赞叹。
我看到了那幅名为《生路》的画。
巨大的画布上,暴雨倾盆。
那个在大雨中背着狗爬行的背影,像是一记重锤,砸碎了我最后一点自尊。
原来,那一夜的她,是这样的。
那么狼狈,那么渺小,却又那么有力量。
而那个把她逼进雨里的人,是我。
是我那句“一条狗而已”,切断了她对我最后的念想。
我站在画前,泪流满面。
直到她走过来。
她看着我的眼神,平静得像一潭死水。
没有恨,没有怨,甚至没有一丝波澜。
这才是最让我绝望的。
如果她恨我,说明她还在意。
可她不恨了。
因为我是路人,是无关紧要的尘埃。
我语无伦次地求她,我说我卖了房子,我说我改了,我说我想重新追她。
她只是后退一步,指着那幅画说:“雨停了,林晚月已经走出去了。”
那一刻,我知道,我彻底输了。
我输给的不是那个高大的策展人,也不是时间。
我输给了那个曾经不懂得珍惜的自己。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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